吃馒头噎死算意外吗?48 岁男子猝死家中,意外险理赔引纠纷,法院这样判

一口再平常不过的馒头,竟成了一条生命的终点,还引发了一场保险理赔纠纷。2023 年 11 月,48 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突然倒地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医院急救记录显示,他口腔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,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主要死亡原因却是 “猝死”。这份看似矛盾的结论,让潘先生家人在申请意外险理赔时遭遇了难题。

时间回到 2017 年,潘先生的家人为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款意外伤害险,保险有效期至 2047 年 9 月。本以为这份保险能为家庭增添一份保障,没曾想在潘先生意外离世后,理赔却成了奢望。保险公司以 “猝死属于免责情形” 为由拒绝赔付,理由是保险合同中明确将猝死定义为 “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、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的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”,且潘先生既往就诊记录显示其存在多种疾病,健康状况较差,符合猝死的免责条件,同时公司已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。

潘先生家人对此无法接受,他们认为,潘先生是在吃馒头时被噎导致死亡,这显然属于意外事件,理应获得保险理赔。双方协商无果后,潘先生家人将保险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,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。

案件审理过程中,主审法官孙猛仔细梳理了案件的关键信息:一方面,医院急救记录提到潘先生口腔内有未咽下的馒头,这暗示死亡可能与异物窒息有关;另一方面,死亡医学证明书将主要死亡原因定为猝死,而潘先生确实有多种既往疾病。这就使得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 “潘先生的死亡究竟是意外窒息还是疾病导致的猝死”。

保险公司坚持认为,根据合同条款,猝死属于免责范围,且潘先生的健康状况较差,其死亡符合猝死的特征。而潘先生家人则强调,噎食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,属于意外事故,保险公司应按约理赔。

法官在审理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,通过电话沟通、法庭谈话等方式耐心协调。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,双方最终在法官的引导下达成调解协议:保险公司一次性向潘先生家人支付保险金 2.8 万余元。

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意外险理赔中 “意外” 与 “猝死” 界定的关注。在保险行业中,意外通常指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;而猝死多被认为与潜在疾病相关,属于疾病范畴,常被列入意外险的免责条款。但在实际情况中,像噎食这类情况,可能同时涉及意外因素和潜在疾病,界定起来存在一定难度。

此次调解结果既考虑了保险合同的约定,也兼顾了死者家庭的实际情况,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参考。它提醒人们,在购买保险时,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;保险公司也应在销售时充分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,让投保人清楚了解保障内容。同时,这一案件也促使人们思考,在面对复杂的死亡原因时,如何更合理地界定意外与疾病的界限,让保险真正发挥其风险保障的作用。

最终,这场因一口馒头引发的纠纷以调解告终,但它留下的关于保险理赔界定的思考仍值得人们关注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既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也需了解保险相关知识,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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