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 9 月 1 日起,一则新规正式施行,在劳动用工领域投下 “重磅炸弹”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(二)》明确规定,任何 “不缴社保” 的约定均属无效 。这一规定如同一剂 “强心针”,旨在规范劳动市场,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那么它究竟会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?

企业:合规压力骤增,违法成本高昂
在以往的劳动用工实践中,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,采用各种手段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 。有的企业每月向员工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,并要求员工签署 “自愿放弃社保声明”,企图以此逃避责任 。然而,从 9 月 1 日起,这种做法将彻底行不通 。
根据新规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,绝不能因任何约定而免除 。一旦企业被认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,首先面临的就是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 。不仅如此,还需承担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滞纳金 。以某企业为例,若其长期未给员工缴纳社保,在新规实施后,可能需要一次性补缴大量费用,这无疑会给企业资金流带来巨大压力 。
更为严重的是,劳动者有权依据此规定提出被迫离职,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。假设一名员工在某企业工作多年,企业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,员工离职时,企业不仅要补缴社保及滞纳金,还可能需要按照员工工作年限,支付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金 。这对于一些本就处于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而言,可能是雪上加霜 。
劳动者:权益保障升级,短视行为需警惕
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,新规的实施无疑是重大利好 。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享受医疗、养老、工伤等保障的基础 。此前,一些劳动者因缺乏长远规划,为获取更多现金收益,主动放弃参加社会保险 。但从长远来看,这实则是对自身权益的极大损害 。
养老保险方面,需累计缴满 15 年才可领取养老金,放弃参保意味着主动放弃未来稳定的养老收入 。在医疗保障上,没有医疗保险,劳动者生病就医时,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自行承担,无法通过医保报销,难以抵御长期医疗风险 。一旦发生工伤事故,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往往会推诿责任,劳动者无法第一时间获得工伤赔偿,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障 。此外,在一些地区,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还是买房、摇号、子女入学的参考因素甚至硬性指标,放弃缴纳社保,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在该地区获得购房、摇号等资格 。
如今,新规明确 “不缴社保” 约定无效,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。若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、身份证明等文件,向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稽核投诉,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。同时,劳动者还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以用人单位 “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” 为由,提出被迫离职,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离职经济补偿金 。
新闻总结
9 月 1 日起实施的 “不缴社保约定无效” 新规,对企业和劳动者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。企业需严格遵守规定,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,否则将面临高昂的违法成本 。劳动者应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。在新规的保障下,劳动用工市场有望更加规范、健康发展,为企业和劳动者营造更加公平、有序的环境 。广大劳动者和企业都应及时了解新规内容,积极适应变化,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。